特休與請假

特休試算|週年制日數與未休工資

輸入到職日與查詢日,即可查看週年制特休日數。滿半年給 3 天,滿一年另給 7 天。剩餘可休天數須再核對已休與遞延紀錄。

適用條件與官方依據見下方說明 · 金額為新臺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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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年制特休日數試算

填入到職日和想查詢的日期,查看這一期依法有幾天特休。適用勞基法、在同一雇主連續工作,並以到職日計算的週年制。結果還沒扣掉已休天數;留職停薪、年資中斷或合併,以及公司多給的假,要另外確認。

免登入,輸入內容只用於本頁計算,不傳送或儲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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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休未休工資試算

適用月薪制全時員工在年度結束或離職時,需要結清的未休特休。請填結清前最近一個月的正常工資(不含加班費),以及核對後要結清的天數。不能直接把上方全部特休日數填進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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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基法特休日數表

同一雇主連續年資的法定給假
已滿年資當期天數
半年,未滿 1 年3 天
1 年/2 年7 天/10 天
3 年至未滿 5 年14 天
5 年至未滿 10 年15 天
10 年起16 天起,每滿一年加 1 天,最多 30 天

例如 2025 年 3 月 1 日到職,滿半年取得 3 天;2026 年 3 月 1 日起再取得新一期的 7 天,不是扣掉已給的 3 天只剩 4 天。

特休未休工資公式與範例

以下以月薪制全時勞工、正常月工資 36,000 元、當期應結清 5 天為例。

當期特休未休工資

36,000 ÷ 30 × 5

應結清工資6,000 元

結清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資 ÷ 30 × 當期應結清日數。前期遞延另按原年度工資基準確認。

先確認已休與遞延紀錄,再填入應結清天數。上方工具顯示的是法定給假,不是未休餘額。遞延須依法協商,離職時仍須結清應付的未休工資。

常見問題

公司用 1 月到 12 月算,這裡適用嗎?

本工具先提供週年制。曆年制、會計年度或其他約定期間需要換算,不能直接把這個結果當成公司當年度可休餘額;可用勞動部官方工具確認。

留職停薪也直接算年資嗎?

不一定,要依適用規定與勞雇約定確認。這個簡易工具不扣除留停或其他年資中斷期間。

沒休完,年底就自動歸零嗎?

不會自動歸零。年度結束須依法結清未休工資,或協商遞延,並保留天數與工資紀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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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計算結果,
也能找官方依據。

系統計算薪資與保費;AI 協助查結果、找待辦,並提供加班費、勞健保、勞退與職災的官方參考連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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